未足月的胎膜早破,应尽量考虑安胎治疗。
未足月的胎膜早破是指在怀孕不足37周发生的胎膜早破。未足月的胎膜早破处理措施需结合孕周、有无并发症及孕妇及其家属意愿等。
这种情况,我们需尽早采取措施,因为孕周越小,胎儿越不成熟,其生存几率越小。若孕周<24周,胎儿生存率极低,母胎极易感染,建议引产;若孕周为24-27+6周,根据孕妇及家属的意愿保胎,密切监测母胎,用药物抑制宫缩、促进胎儿肺部成熟等措施;若孕周为28-33+6周,在无异常情况下,尽量延长保胎治疗至孕34周;若孕周为34-36+6周,且合并严重并发症如胎儿窘迫、胎膜早破等均应结束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