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期灌肠的禁忌证包括胎儿情况、孕妇自身健康状况、宫口扩张情况等几个方面。没有禁忌证的孕产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医生进行灌肠,清理肠道内积压的粪便,有助于更快更顺利分娩。
分娩期出现胎膜早破、胎儿窘迫等情况时不能进行灌肠,因为此时的情况对胎儿不利,再进行灌肠后,肠道内积压的粪便可能会导致胎儿窒息,加重窘迫,对胎儿的生命造成很大的威胁。
孕妇具有中高度以上的妊娠期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剖宫产史等情况,均不能进行灌肠。由于孕妇身体状况较为虚弱,再进行灌肠可能会导致孕妇有生命危险。所以保险起见,但凡有上述情况之一的都不能进行灌肠。
初产妇宫口扩张到五厘米及以上,或经产妇宫口扩张到三厘米及以上,都不能进行灌肠。因为此时孕妇即将临盆,再进行灌肠很可能会使胎儿吸入粪便,造成窒息或吸入性肺炎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