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是指妊娠达28周但不足37周分娩者,引起的原因及治疗方式如下:
孕妇患有先兆子痫、慢性内科疾病、宫颈功能不全等,可能会导致早产;或者多胎妊娠、羊水过多、子宫畸形等,子宫扩张超过自身的生长速度,子宫肌层过度伸展,诱发子宫收缩引起早产。
由于不良的生活习惯、精神压力过大等,导致体内的内分泌出现异常,宫颈过早成熟,并且出现宫缩,引起自发性早产。
发生胎盘功能异常、胎盘早剥、胎膜早破情况,需立即将胎儿娩出,导致医源性早产。
根据孕妇情况,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硝苯地平片等药物,减少或者终止孕妇的宫缩,以延长妊娠时间。
妊娠时间小于35周,1周内可能会分娩的孕妇,可以遵照医嘱应用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片等药物,促进胎儿肺成熟。
34周以内或者体重不足2kg的早产儿,各个脏器尚未发育成熟,需进行呼吸治疗,并对早产儿进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