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怀孕7周以内都可以做药流,通常建议在怀孕35-45天进行药流。
药流是指药物流产,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种终止妊娠的方式,适用于妊娠周期在7周以内的孕妇。一般需要遵医嘱使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的药物组合进行药物流产,可促进子宫收缩,增加宫缩频率,通过宫缩活动排出孕囊,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怀孕7周以内的孕囊体积较小,宫缩产生的推力足以将其排出。
而之所以要求在怀孕35-45天进行药物流产,是因为药物流产前需要通过B超检查确定宫内孕,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而此时期可明显观察到孕囊。但因个人体质不同,部分孕妇在药物流产后可能出现妊娠组织残留的情况,需要在医生的建议下通过刮宫术、负压吸引术等方式进一步完成流产。
药物流产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如子宫内膜受损,卵巢功能减退等,女性可能出现腹部坠痛、阴道出血等症状,为健康和安全考虑,药物流产后建议休养一段时间,给机体自我修复的缓冲时间,休养期间禁止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