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根据个人体质、需求等因素的不同,需要孕检的次数也不同,根据临床经验总结,至少要孕检8次。如果是高危孕产妇,可以遵医嘱多加几次孕检。
通常在怀孕10周左右进行,主要对胎儿和孕妇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如检测有无宫外孕、胚胎发育情况、孕妇各项机能是否正常、孕妇有无基础疾病等,确保胎儿和孕妇处于正常、健康的状态。
主要在孕中期进行检查,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发育畸形、唐氏筛查等相关检查。其中关于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可贯穿整个孕中期;唐氏筛查可以在怀孕15-24周进行检查;胎儿发育畸形的筛查可以在怀孕18-22周进行检查。
主要在孕晚期进行检查,此时的检查主要是为了确保胎儿能正常分娩,以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为主要检查项目,包括胎心、胎动、身长、体位等。
孕检是确保胎儿顺利分娩的必要准备之一,可以了解每一阶段胎儿和孕妇的身体情况,具体的孕检次数可能会在此基础上产生偏差。因此,出于安全考虑,孕检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