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穿刺前应注意是否具备检查指征、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等。
羊水穿刺在检查前需要做血分析、尿分析、凝血全项、肝功能、肾功能、感染4项等血液检查,看看有没有贫血、血小板减少、凝血功能障碍等情况,同时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如果孕妇有严重的器质性病变,比如明显的阴道、盆腔或者子宫炎症,子宫肌瘤、前置胎盘等,会增加孕妇和胎儿的风险,不建议做羊水穿刺。如果体温增高或者血压高,建议暂停或者延后。
由于羊水穿刺基本都是在超声波的引导下完成,有可能出现极低概率的妊娠风险。因此,羊水穿刺检查的时间不能放在妊娠风险较大的孕早期和孕晚期,一般不能超过24周,不早于孕16周。
羊水穿刺适用于做唐筛或无创DNA检测结果为高风险的、年龄大于35岁的、夫妻双方有明显的染色体异常、有家族病史、曾经生育过染色体异常的胎儿等情形的孕妇。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可选择其它排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