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进行唐氏筛查的主要目的是判断胎儿是否为唐氏综合征,从而避免唐氏儿的出生。
唐氏综合征即21-三体综合征,又称先天愚型或Down综合征,是由于多了一条21号染色体而导致的疾病。患有唐氏综合征的患儿主要表现为智力落后、特殊面容和生长发育迟缓等。其中智力落后是该病比较突出和严重的表现。
其次,患儿有明显的特殊面容伴表情呆滞,表现为眼裂小、眼距宽、眼睛上斜,面部扁平、鼻梁低平、外耳小,常张口伸舌、流涎多,头小而圆、颈部短而宽。同时,可伴有先天性心脏病,胃肠道、眼部等多种畸形。
如果不经过唐氏筛查,唐氏儿出生后会带来严重的生理问题,对孩子的成长发展极为不利。同时,也会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为优生优育、促进人口素质考虑,也为个人家庭生活考虑,一般建议在孕期做唐氏筛查,必要时还要做无创DNA或者羊水穿刺等检查明确。
唐氏筛查一般选择在孕早期如妊娠第12周左右进行,如果孕早期没做也可以选择在孕中期如妊娠第15-20周之间做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