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症状一般是在停经4-6周开始,8-10周达高峰,妊娠12周后自然消失,有部分孕妇可能会到妊娠20-22周,存在个体差异性,具体如下:
早孕症状一般是指孕妇在怀孕早期出现的一些身体不适表现,如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以及紧张、焦虑、抑郁等神经系统的反应。孕妇在受精卵着床7天后会开始分泌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孕激素,停经4-6周的时候激素水平已经上升到一定程度,通常使胃酸分泌减少,但胃排空时间延长,就会使人体开始出现早孕症状。
早孕症状会逐渐加重,8-10周时,激素水平已经达到峰值,早孕症状达到高峰最为明显。之后的激素水平不再升高,身体慢慢适应,妊娠12周后早孕症状可能会自然消失。有部分孕妇可能会到妊娠20-22周。但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部分孕妇出现早孕症状的时间可能会有所提前或之后,如果早孕症状不严重,通常属于正常情况。
建议可通过避免食用油腻食物、少食多餐、多喝水等方式来缓解。若孕妇症状较为严重,可应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