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可分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及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为:在妊娠24-28周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正常值应分别低于5.1mm0l/L、10.0mm0l/L、8.5mm0l/L,其中任意一项超过阈值即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
孕前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妊娠前就确诊为糖尿病,或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测,达到下面任一标准即可诊断:1、空腹血糖≥7.0mm0l/L;2、75g葡萄糖耐量试验:2小时后血糖≥11.1mm0l/L;3、任意血糖≥11.1mm0l/L且伴有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4、糖化血红蛋白≥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