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DM)。妊娠糖尿病通过饮食控制,血糖控制目标是GDM患者餐后2小时为<6.7mmol/L。
孕前糖尿病是妊娠前已经确诊的糖尿病和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测,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如肥胖、一级亲属患二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病史或者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孕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首次产前检查应明确孕前糖尿病(PGDM)的存在,其中OGTT试验中餐后2小时血糖标准为≥11.1mmol/L。
诊断妊娠期糖尿病(GDM)需要用75克糖耐量即75gOGTT:餐后2小时血糖标准是≥8.5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