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对孕母及胎儿均有一定危险。妊娠期高血压是女性在妊娠达20W后发生的一过性高血压,引起的一系列临床症状。对孕母来说,妊娠期高血压是由母体全身小血管痉挛引起,会出现一系列临床表现,高血压、头痛、腹胀、水肿、蛋白尿甚至肾功能损害等;对胎儿来说,在妊娠期出现高血压,可能导致胎儿在宫内发生缺氧、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胎儿在宫内窒息死亡。
因此,妊娠期高血压对孕母及胎儿均较为危险,一经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应该及时接受全程性的规范化治疗。根据病情判断该患者是否具备继续妊娠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