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需要定期进行产检,每次产检的内容会有一些区别。但是每次产检都需要测量体重、血压、体温、宫高、腹围、听胎心,32周后要做胎心监护,每月进行血尿常规检查。初次产检还需要进行肝肾功能、血尿便常规、甲状腺功能、凝血、感染、TORCH和心电图、超声等检查,孕12周后应进行超声NT测定,15周后进行唐氏筛查,或者有高危情况进行无创DNA检查或产前诊断。
孕24周进行糖尿病筛查,孕22周、孕28周左右进行大排畸超声检查。37周左右进行胎位检查和骨盆鉴定,并结合超声和查体估计胎儿体重,评估分娩方式。这些是最基本的检查,如果病情有特殊,或某些检查异常,还需要酌情增加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