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神经脊髓炎的诊断标准是指满足至少1个核心临床特征,核磁共振检查有相应的病灶,除外其他诊断。
临床上视神经脊髓炎的诊断以AQP4-IgG阳性为标准。该病的核心症状主要有6个,包括视神经炎症状、急性脊髓炎症状、极后区综合征、急性脑干综合征、发作性睡病或其他急性间脑综合征、大脑综合征伴有特征性大脑病变等。诊断视神经脊髓炎患者需要至少有1个核心临床特征、核磁共振检查时可以找到责任病灶、并且已经能够完全排除其他诊断。
符合上述标准的患者,可以诊断为视神经脊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