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是为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检测策略,做好防控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方案。
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8 号),公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接诊有呼吸道、发热等症状且出现症状5天以内的人员时,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应当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进行抗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