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妊娠期没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相关检查均在正常范围之内,一般在孕34周开始做胎心监护。但部分孕妇如果有妊娠合并症,比如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既往有早产或胎儿发育异常以及巨大胎儿等情况,均属于孕晚期的高危因素,需要提前做胎心监护,可以在孕30周开始做胎心监护,甚至提前到26周开始。胎心监护主要是连续监测胎心20分钟左右,观察胎心率。如果胎心率在每分钟110-160次,可以判断为正常的胎心率;如果出现反复的胎心减速或加速,可能提示胎儿有宫内缺氧的情况,需要及时进行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