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计读数超过37.3℃算发烧。
正常体温范围一般在36.0℃至37.2℃之间,不同测量部位存在差异,如口腔温度通常比直肠温度低0.2℃至0.5℃,而腋下温度又比口腔温度低0.3℃至0.5℃。发热分级标准为:低热37.3℃至38℃,中度发热38.1℃至39℃,高热39.1℃至41℃,超高热41℃以上。测量时应注意使用前将体温计甩至35℃以下,测量时间需足够(口腔3-5分钟,腋下5-10分钟),测量前避免剧烈运动、进食热饮或冷饮。个体差异因素包括年龄(婴幼儿和老年人体温调节功能不完善)、性别(女性排卵期体温会升高)、基础代谢率、昼夜变化(通常下午体温高于清晨)以及情绪状态等。
日常应保持充足休息,多饮水,穿着透气衣物,保持室内通风,密切观察体温变化,如持续高热不退或伴有其他严重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