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颈癌类器官是由患者来源肿瘤细胞培养形成的临床前研究模型,更准确有效地保留了肿瘤异质性,同时也具备兼顾肿瘤细胞与胞外基质间相互作用的潜力。尽管子宫颈癌类器官在临床个性化治疗和生物医药开发中具有较大的潜力和优势,但仍处于早期研究阶段,有关子宫颈癌类器官的规范化建立、临床药物测试、样本库的建立等仍缺乏统一的标准。最新发布的《子宫颈癌类器官规范化建立及临床转化应用探索专家共识(2024年版)》为该项技术的应用提供指导,本文整理共识中的推荐意见,以飨读者。
1、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
推荐意见1:子宫颈癌类器官属于人类遗传资源,体外培养构建以及应用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征得患者本人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方可开展相关的研究和转化应用。在开展相关的临床前研究和转化应用过程中,必须经过相关单位和上级机构的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在提供个性化药物筛查临床服务项目中,必须客观给出相应的报告。
2、类器官构建前注意事项
推荐意见2:子宫颈癌类器官构建前需要满足以下标准:精准采集癌细胞丰富的新鲜样本,避开正常组织;全程无菌操作确保样本无污染;4℃低温保存、运输,并快速送达实验室分离培养,防止细胞崩解造成活性降低导致构建失败。
3、类器官构建流程
推荐意见3:类器官构建流程较复杂,需要建立一套标准的操作流程。取样后主要包括组织解离、肿瘤细胞收集、细胞计数、培养及传代、冻存保种、鉴定等步骤。不同病理分型的子宫颈癌类器官构建仍需要大量样本测试,摸索最佳的实验条件和优化配套的试剂,确保类器官体外长期存活。标准的流程要达到可靠、可重复的要求,这对于临床个性化治疗方案筛选、药物开发和类器官库构建尤为重要。
4、子宫颈癌类器官库建立
推荐意见4:子宫颈癌类器官属于具有活性的样本,对于子宫颈癌基础研究、临床转化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在构建类器官库的过程中,需要制定规范化的标准、管理制度,合理合规利用类器官库。此外,类器官库的建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保证患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必要时医疗机构可联合企业共同研发,将类器官库进行合理的转化,产生更有价值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推荐意见5:基于子宫颈癌类器官的个体化治疗应用探索推荐用于局部晚期子宫颈癌或少见病理亚型子宫颈癌或转移性、复发性和持续性子宫颈癌患者。体外培养的类器官模型可以用于同步放化疗敏感性的评估、化疗药物及靶向药物敏感性的评估,但仍需要大样本的实验数据提高其预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并建立标准化的评估方案;对于免疫治疗和抗血管生成药物敏感性评估,推荐构建类器官免疫化和血管化平台。治疗方案的选择由医生根据患者具体病情及治疗效果进行个体化评估,类器官的体外预测效果与疗效仍需通过前瞻性和回顾性研究进行综合评价。
推荐意见6:子宫颈癌类器官可以作为药物开发的工具进行高通量药物筛选,探索有效靶点。对于多次治疗失败且无指南或共识推荐治疗方案的患者,可以考虑在符合伦理和明确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建议使用类器官平台,对批准上市的抗肿瘤药物进行高通量筛选,为患者提供最新的可能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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