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住重症监护室(ICU)的情况主要包括复苏成功的患者、严重外伤及多发伤患者、重大手术患者、内科急重症患者等。
1.复苏成功的患者:心跳呼吸骤停并进行成功复苏的患者,这类患者的生命体征极不稳定,需要密切监护和及时干预。
2.严重外伤及多发伤患者:包括严重外伤、多发伤、脊髓损伤、重度颅脑损伤等,这些伤害可能导致患者多个系统或器官的功能障碍,甚至危及生命。
3.重大手术患者:经过复杂手术、联合手术、器官移植手术等创伤大、出血多的手术后的患者,这类患者手术后可能面临严重的并发症和生命体征的不稳定。
4.内科急重症患者:如呼吸系统的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慢性呼衰急性发作等;糖尿病引起的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重症胰腺炎、严重消化道出血、肝衰竭肝性脑病等;以及脑卒中、急性冠脉综合征等心血管系统急重症。这些疾病都可能导致患者生命体征的严重不稳定,需要ICU的密切监护和治疗。
5.其他需要密切监护的患者:如昏迷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如生命体征不稳定、血压高或低、心律快或慢、呼吸急促或呼吸缓慢等,这些患者也需要在ICU接受全面的监测和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癌症晚期病人通常不符合ICU的收治标准,因为ICU的资源应优先用于那些有可能通过治疗恢复或稳定生命体征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