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促甲状腺素偏低的处理需要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以及甲状腺激素水平进行判断,其原因常见于孕期激素水平调整,以及病理性甲状腺疾病等情况。
出现孕期促甲状腺素偏低后,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采集病史及体征,判断是否存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甲状腺组织损害等疾病的病理体征,同时需要进行甲状腺激素水平测定,判断甲状腺激素水平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内。
如患者不存在甲状腺组织破坏的迹象,同时甲状腺激素水平处于正常水平,处理以临床观察为主。如患者存在甲状腺功能减低,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甲状腺激素制剂。如患者存在甲状腺功能亢进,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甲状腺激素药物。
孕期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减低的原因,首先可见于孕期胎盘分泌激素,通过负反馈形式,降低体内促甲状腺激素水平,由于胎盘当中的活性激素同时具有刺激甲状腺激素分泌的效果,此类患者通常无临床症状。
同时孕期患者可发生独立的甲状腺疾病导致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减低,例如甲状腺炎、甲状腺高功能腺瘤等,需进一步进行甲状腺彩超、甲状腺免疫性抗体检测等检查,协助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