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有下列条件的肺癌患者可做外科手术治疗:1、没有远处转移的患者,包括实质性脏器,如肝、脑、肾上腺、骨骼、胸腔外淋巴结等;2、癌组织没有向胸腔、肋骨和邻近肺叶、器官组织侵犯、扩散,如主动脉、上腔静脉、食管和癌性胸液等;3、患者体质良好可以耐受手术,没有严重心肺功能低下或近期内心绞痛发作者;4、没有重症肝肾疾病患者及严重糖尿病者。
手术时还应考虑其他因素,如原发肿瘤为肾细胞癌,纤维肉瘤等应积极手术,转移瘤切除手术后5年生存率较高。原发肿瘤切除或者治愈到肺转移癌的出现时间间隔越长,肺转移癌治疗效果越好。肺转移癌手术后再发仍可再次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