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患者接受放疗后出现皮肤症状的患者,应根据其症状严重程度调整放疗方案,并加强对放疗区皮肤的清洁护理,防止出现症状加重与继发性的细菌或真菌性感染。
肺癌患者接受胸部或头颈部的放射治疗后,可能出现局部皮肤的红疹、瘙痒、破损、脱皮及烧灼感等症状,对于症状较轻的患者,予以密切观察并保持皮肤的干燥清洁,无需其他特殊治疗。
对于出现皮肤大面积破溃等症状严重的患者,应及时暂停放疗进程,予以抗感染治疗的同时避免阳光暴晒,切勿自行涂抹药物。皮肤症状缓解后可恢复局部的放射治疗,对单次照射剂量与照射次数进行调整,并予以营养支持治疗,预防复发与真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