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道宫颈环扎术的适应证如下:1.如果孕妇曾经发生过妊娠12周以后到28周之前的流产症状,并且排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明确是由于宫颈机能不全而引起的晚期流产,下一次怀孕以后,可以考虑在12-14周后行宫颈环扎手术,进行预防性保胎。2.如果患者在怀孕12周后到24周之前,出现了腹痛和宫口扩开的流产症状,经检查后排除了其他原因引起的流产,并且宫口扩大范围没有超过4厘米,也可以进行宫颈环扎手术,进行保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