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对女性的危害极大,正常情况下,女性在服用紧急避孕药之后短期内不建议再次服用,一般情况下紧急避孕药一年内服用不得超过三次,一个月不得超过两次。紧急避孕药即性交前未做避孕措施,但是又不准备要孩子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虽然预防效果可以,但是大部分女性会有一些不良反应,如头晕,恶心,呕吐,虽然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但是多次服用对人体的伤害不容小觑。如果尚未有要孩子的成熟条件,可选择避孕套等进行避孕,尽量避免服用紧急避孕药,以免对身体造成伤害,影响内分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