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术后6-8小时,在麻醉消退且生命体征平稳后,可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尝试下床走动,通常最早可在术后24小时内开始适当活动。
剖腹产后下床活动的时间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术后6-8小时是初步尝试的时间窗口,此时麻醉效果逐渐消退,但仍需评估产妇的生命体征和意识状态。每位产妇的恢复情况存在显著个体差异,伤口疼痛程度、身体状况、手术方式以及是否出现并发症都会影响活动时机。医护人员会根据产妇的具体情况进行专业评估,决定是否适合下床活动。活动应循序渐进,从床边坐起、站立开始,逐步增加活动量和活动范围,同时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下床活动时需特别注意伤口保护,可用手轻轻按压伤口部位,减轻牵拉引起的疼痛,并密切观察有无出血、渗液等异常情况。适当活动有助于促进肠道功能恢复,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但必须遵循医嘱,量力而行。
剖腹产后下床活动时,应穿着宽松舒适的衣物和防滑鞋,在家属或医护人员搀扶下进行,防止跌倒;保持伤口清洁干燥,观察有无红肿、渗液等感染迹象;合理饮食,补充足够蛋白质和维生素,促进伤口愈合;保证充足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定期复查,如有异常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