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紧急避孕药并非在服药前后72小时均有效,其作用范围仅限于无保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后的72小时内。
作为事后补救措施,紧急避孕药通过抑制排卵、干扰受精过程或阻止受精卵着床实现避孕,但这一机制需在特定时间窗口内启动。药物成分的半衰期较短,通常在10至24小时内完成代谢,因此药效无法持续覆盖整个72小时周期,而是强调在事件发生后尽早服用以提升成功率。
若服药前已发生排卵且受精完成,药物可能无法阻断妊娠进程;若服药后再次进行无保护性生活,因药物代谢完毕,避孕效果将明显下降甚至失效。不同成分的紧急避孕药存在时效差异,例如左炔诺孕酮类需在72小时内服用,而醋酸乌利司他类可延长至120小时,但均遵循“越早服用效果越佳”的原则。
需注意的是,紧急避孕药的避孕成功率并非100%,且可能引发月经紊乱、恶心呕吐等副作用。其设计初衷为应急使用,不可替代常规避孕手段。频繁服用可能增加内分泌失调风险,建议每年使用不超过3次,每月不超过1次。若服药后出现月经延迟超过一周、异常出血或严重腹痛,需及时就医排查妊娠或其他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