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发性肺结核化疗方案需依据患者的既往治疗情况(包括初治或复治、抗结核药配伍和应用情况)、排菌情况、耐药情况、病变范围和有否伴发病、并发症等制定或选择化疗方案。
包括二个不同的治疗阶段:⑴强化治疗阶段:以3~4种药物联用8~12周,以期达到尽快杀灭各种菌群保证治疗成功的目的。⑵巩固治疗阶段:以2~3种或4种药物联用,其目的是巩固强化阶段取得的疗效,继续杀灭残余菌群。
用药方式有三种类型:⑴全程每日用药;⑵强化期每日用药,巩固期间歇用药;⑶全程间歇用药。继发性肺结核至少需治疗6个月以上,其治疗如下:
对结核分枝杆菌有杀菌作用,是单一抗结核药物中杀菌力特别是早期杀菌力最强的。偶可发生药物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快速杀菌作用,与异烟肼联用可显著缩短疗程。用药后如出现一过性转氨酶上升可继续用药,加保肝治疗观察,如出现黄疸应立即停药。
具有独特的杀菌作用,能杀灭巨噬细胞内尤其酸性环境中的结核菌,已成为结核病短程化疗中不可缺少的主要药物。
继发性肺结核经合理抗结核化学治疗后无效、多重耐药的厚壁空洞、大块干酪灶、结核性脓胸、支气管胸膜瘘和大咯血保守治疗无效者,需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