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怀孕3个多月不建议药流,若坚持药流,多需要清宫术进行辅助。
药流是指药物流产,常适用于怀孕7周内的孕妇,即通过服药的方式促进子宫收缩,排出孕囊,以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临床上医生常使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的药物组合进行药物流产。
怀孕3个多月时,已进入孕中期,胎儿已经基本成型,胎盘完成在子宫壁的附着。此时使用药物流产,很容易造成流产不全。因为药物引起的宫缩,不足以排出所有妊娠物,会导致宫腔内存在大量残留组织,甚至引起大出血、贫血、失血性休克等危险情况。
若出于自身意愿坚持药流,为确保安全,医生常建议在药流后进行清宫术,确保子宫内的残留组织得到清理,预防出血、感染等后遗症。
术后会有一个恢复期,期间应注意规律作息,避免劳累过度,健康饮食。并注意外阴护理,每日清洁,且恢复期间禁止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