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穿刺手术因产前诊断或引产的不同,禁忌证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 1.用于产前诊断时,如果孕妇曾经有流产征兆,通常不建议行羊水穿刺,以免增加流产风险。
- 2.用于羊膜腔内注射药物引产时,如果检查提示有严重的肝肾功能损害或者心肺等疾病在活动期,不能有效控制则不能行羊水穿刺。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或者有严重的生殖道炎症也不能行羊水穿刺操作。
- 3.如果有感染性疾病,比如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具有较强传染性,同样不能做羊水穿刺。
- 4.在操作前24小时内2次监测体温都高于37.5℃,也是羊水穿刺的禁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