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君之舟|产科常见疾病规范化诊治专题课程

张梅 产科·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领君之舟|产科常见疾病规范化诊治专题课程”专题第三期第一个环节,张梅老师进行了“产科抗磷脂综合征”相关授课。本次授课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产科APS(OAPS)的定义

抗磷脂综合征(APS):是一种系统性自身免疫疾病,是以血栓形成和/或病理妊娠为主要临床特征,以及实验室检查为持续性抗磷脂抗体(aPLs)阳性的一组症候群。

产科抗磷脂综合征(OAPS):在抗磷脂抗体(aPLS)持续性阳性情况下,以病理妊娠为主要临床特征,伴或不伴血栓形成者。

二、诊断标准及分类

(一)APS的诊断标准

必须同时具备至少1项临床标准(血管性血栓、病理妊娠)和至少1项实验室标准(血浆中狼疮抗凝物、血清中抗心磷脂抗体、血清中抗β2糖蛋白Ⅰ抗体)。实验室标准中,以血浆中狼疮抗凝物的临床意义最大。如果患者出现血浆中狼疮抗凝物持续阳性,那么该患者为高风险的抗磷脂综合征。

1、临床标准

(1)血管性血栓

任何器官或组织发生1次及1次以上的动脉、静脉或小血管血栓事件,且血栓事件必须有影像学或组织学证实。组织病理学如有血栓形成,且血栓部位的血管壁无血管炎表现。

(2)病理妊娠

①在孕10周及以后发生1次或1次以上不能解释的胎死宫内,超声或外观检查未发现形态学结构异常。

②在孕34周之前因子痫或重度子痫前期或严重的胎盘功能不全(包括胎心监护提示胎儿低氧血症、脐动脉多普勒发现舒张末期血流缺失、羊水过少、生长受限)所致1次或1次以上的胎儿形态学结构未见异常的早产。

③连续3次或3次以上孕10周以前发生不能解释的自发性流产,必须排除遗传、解剖结构、内分泌等因素异常。

2、实验室标准

(1)血浆中狼疮抗凝物(LA):2次检测均阳性,检测时间间隔至少12周。

(2)血清中的中高滴度IgG/IgM型抗心磷脂抗体(aCL):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IgG型aCL>40GPL,IgM型aCL>40MPL,或滴度>第99百分位数;至少间隔12周发现2次。

(3)血清中的中高滴度lgG/lgM型抗β2糖蛋白Ⅰ抗体:用ELISA法检测,滴度>第99百分位数,至少间隔12周发现2次。

(二)OAPS的分类

1、典型OAPS:至少具有1项病理妊娠的临床标准和1项实验室标准的APS。

2、非典型OAPS(NOAPS):部分OAPS仅符合APS诊断标准中的临床标准或实验室标准。分类:①具有APS中的临床表现与不典型的实验室检查(2次aPLs阳性,但检测时间间隔小于12周;IgG/IgM型aCL和/anti-β2GPIAb为20-39GPL/MPL,或滴度为第95%~99g%百分位数)。②不典型的临床表现(连续2次不明原因流产;3次及以上非连续不明原因流产;晚发型子痫前期;胎盘血肿、胎盘早剥、晚期早产)与实验室标准。

三、产科APS(OAPS)妊娠期检测

OAPS患者妊娠的监测要强调个体化。

1、实验室检查

(1)检测血小板、血清肌酐、ALT、AST、TSH等,与其他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鉴别,血小板减少应被视为预后不良危险因素;

(2)抗Ro/SSA和抗La/SSB抗体筛查:这两个抗体对胎儿心脏传导系统有一定影响,临床应重视;

(3)aPLs的监测:妊娠期会适度降低,与结局相关性不确定。

2、胎儿检测

(1)早孕期超声核准孕周;

(2)孕晚期开始每3-4周超声评估胎儿生长情况、羊水量、脐动脉血流及胎心监护。

3、抗磷脂抗体风险分级

抗磷脂抗体风险分级有利于临床用药管理,具体见下表。

四、产科APS(OAPS)治疗

(一)OAPS妊娠前治疗

对于计划妊娠的OAPS患者,建议整个妊娠期每天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LDA)50~100mg。对于常规治疗失败的OAPS、合并SLE或其他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APS、高风险aPLs谱和有血栓形成史的OAPS患者,建议妊娠前根据抗体滴度等情况,应用羟氯喹200~400mg/d。

(二)OAPS妊娠期治疗

1、对于OAPS患者,整个妊娠期在继续应用LDA基础上,加用低分子肝素(LMWH),剂量和使用时间应个体化处理:

(1)低风险的aPLs谱,预防剂量LMWH,在整个妊娠期维持应用;

(2)中风险的aPLs谱,预防或中等剂量LMWH,在整个妊娠期维持应用;

(3)既往血栓形成史和妊娠合并血栓栓塞性疾病者,治疗剂量LMWH在整个妊娠期维持应用;

(4)合并SLE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APS患者,在风湿免疫科治疗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风险,预防或治疗剂量LMWH,在整个妊娠期维持应用。

2、对于常规治疗失败的OAPS(又称难治性OAPS),目前尚缺乏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的二线治疗方案:

(1)最常见治疗方案是LWMH增加到治疗量;

(2)在妊娠前开始使用LDA和羟氯喹的基础上,妊娠期可考虑加用小剂量泼尼松(孕早期≤10mg/d)或同等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3)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仅可作为非一线药物尝试。

3、对于既往无血栓史、无症状、aPLs阳性的孕妇,发生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是不确定的,是否需要针对性干预尚有争议,但推荐整个妊娠期应给予LDA治疗。

4、对于NOAPS,建议根据个体化风险(如aPLs谐、伴有SLE、既往活产、妊娠丢失、或血栓形成等),单独使用LDA或联合使用LWMH。

5、治疗药物

(1)LDA: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炎症因子生成和加速灭活,稳定溶酶体膜;抑制血小板聚集和血小板环氧化酶,减少前列腺素的生成,用量:每日50~100mg。

(2)LMWH:除具有抗血栓作用外,还具有广泛的抗炎和免疫调节特性。给药的起始时间可能是治疗有效性的决定性因素,应该在确定妊娠后尽早开始给药。

(3)羟氯喹:具有抗炎、免疫调节和抗血小板等特性,可降低LA活性以及aPLs抗体效应。每日口服200~400mg,对于难治性OAPS可孕前开始使用。

(4)糖皮质激素:抑制补体途径并控制炎症,早孕期可使用小剂量泼尼松或泼尼松龙,每日5~10mg,可用于难治性OAPS,但不作为一线用药。

6、停药时机

(1)LMWH预防剂量至少停药12h、中等或治疗剂量停药24h可保障分娩及麻醉安全。

(2)对于无血栓病史的女性,孕36周后可停用LDA。

(3)既往有严重动脉血栓并发症(如脑卒中或心肌梗死)病史的女性,不建议在分娩期停药。

(4)关于介入性产前诊断操作期间的抗凝治疗,手术前至少12h停用LMWH,穿刺后6~12h后再使用LMWH,减少出血风险。

7、终止妊娠时机

OAPS并非剖宫产指征,如果没有其他产科并发症,推荐孕38周~39周计划分娩。如果合并子痫前期和胎盘功能不良的临床表现,可根据产科指征处理。

(三)产褥期

1、对于OAPS的女性,分娩后使用预防剂量LMWH至少6周,以预防血栓形成。

2.既往有血栓形成史和妊娠期血栓者,分娩后使用中等剂量或治疗剂量LMWH至少6~12周,妊娠前抗凝者,应当恢复原长期抗凝方案。

3.对于单纯aPLs阳性和NOAPS,根据其他血栓高风险因素,采用个体化预防剂量LMWH或其他预防血栓措施。

[声明: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未注明来源为“转载”,版权均归巢内网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巢内网”。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